凡用打、击方式发声的乐器(打弦乐器除外)统称为打击乐(器)。从种类来分可以分为古典打击乐器、现代打击乐器。从地域文化来分有民族打击乐器、西洋打击乐器。 打击乐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发展非常突出,体现出世界性的趋向。美国著名的音乐教育心理学家詹姆士?莫塞尔曾说过:“打击乐教学可以说是通往更好体验音乐的桥梁,事实上它本身就是一个广泛的音乐学习领域,在这一领域内,它为我们音乐教学提供了独特而令人高兴的音乐教育价值、效果的可能性。学生们充满着喜悦的心情,在教师的指导下,一定能将这种可能性逐渐变成自己的东西。”这精辟的论述,道出了打击乐教学的宝贵价值与意义。打击乐教学在音乐教育体系中既是学生学习音乐和表现音乐的重要手段,又是开发其智力的重要途径。人的大脑是由左、右半球所组成的,其中有些地方是特殊的最富有创造性的区域。当学生学习弹琴与绘画时,双手必须做精细、灵巧的动作,这就使这些区域的活动力被激发出来,处于“兴奋”状态。许多科研成果表明,当学生学习打击乐器时,由于左右手指经常运动,使得反应更加灵敏,智力得到开发,而且对左半球与右半球的协调、平衡、和谐发展有着重大的作用与影响。这种智力的促进与开发,既表现在反应灵敏、思想开阔上,也表现在观察力敏锐、想象力和创造力丰富等方面。在学习打击乐的进程中学习音乐,提高素养,以至受益终生,这就决定了打击乐教学的性质。由于打击乐教学属于音乐教育的范畴,因此,同音乐教育一样具有“审美性”、“教育性””。打击乐教学同唱歌、欣赏、唱游等教学内容一样,都是以音乐审美教育为宗旨的。